據了解,去年8月27日,滕某駕駛電動自行車在339線244公里處,與馬某駕駛的小型轎車發生交通事故,雙方車輛損壞,滕某當場受傷,于9月12日經搶救無效死亡。滕某在搶救期間因傷勢嚴重,搶救費用較高,已超過交強險限額,其家庭生活困難,無力承擔高昂救治費用。考慮到其符合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的申請條件,武邑交警大隊事故中隊辦案民警積極協調,第一時間開通綠色通道,幫助滕某家屬申請了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


今年2月份,滕某家屬成功領取到搶救費66512.15元、24850元喪葬費,緩解了經濟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