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衡水市冀州交警大隊查獲一名膽大妄為的醉駕司機,令人捏把冷汗的是,該男子騎的還是一輛報廢摩托車。
當日21時許,民警在迎賓大街與富寧路交叉口執勤時,發現一輛普通二輪摩托車行駛在非機動車道內,且未開燈光,駕駛人未佩戴安全頭盔。攔停后發現,該駕駛人臉色發紅,身上散發著酒味,通過對其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結果為101mg/100ml,已達到醉駕標準。隨后的血樣檢測結果為122.17mg/100ml,屬于醉酒駕駛。進一步檢查中,民警發現摩托車有掉漆現象,經查詢,該摩托車多年未審驗,已經達到報廢標準。駕駛人石某,準駕車型為C3D,未攜帶駕駛證。石某自述,當晚跟朋友在飯店喝了四兩多白酒,不曾想酒后駕駛摩托車是違法的,借的摩托車竟然還是報廢車輛。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石某因醉酒駕駛、駕駛已達報廢標準的第三類機動車上路行駛、未隨車攜帶駕駛證、未佩戴安全頭盔的四項違法行為,將面臨吊銷駕駛證、罰款600元、強制收繳機動車。因涉嫌危險駕駛罪,還將被公安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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