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有為有一枚印章,是請著名畫家吳昌碩刻制的,上書二十七個字,是目前我知道的最長的印章。


其文曰:維新百日,出亡十六年,三周大地,游遍四洲,經(jīng)三十一國,行六十萬里。


該文字,基本說出了“戊戌變法”失敗后他的流亡生活。據(jù)有關(guān)資料記載,他自1904年6月開始,先到了意大利,年底又到了瑞典,在瑞典他買下了一座小島,建起了中國式園林,取名“北海草堂”。1907年,他離開瑞典去了法國。從他的通訊、筆記、詩文中人們發(fā)現(xiàn),他曾七赴法國,八去英國,十一次出入德國,還游歷了荷蘭、比利時、西班牙、希臘等國。由此可知,其印文所講是不虛的。


不管歷史怎樣評價,有一點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他是一個憂國人士,他曾七次上書光緒皇帝,要求變法,但這些書奏,光緒根本沒有看到。1895年簽訂《馬關(guān)條約》時,他鼓動在京會試舉人一千三百多人聯(lián)名上書,提出拒和、遷都、變法等主張,這就是有名的“公車上書”。這一年,他考中進士,授工部主事(相當于今天的發(fā)改委主任),他積極推動變法,組建了“強學會”“圣學會”“保國會”等社會團體,并創(chuàng)辦了《中外紀聞》等報刊,對中國黨派的建立和新聞的發(fā)展,是有啟蒙作用的。但他的變法是漸進式的、改良式的,是在清王朝統(tǒng)治下的一種修修補補,他反對激進的、革命的、徹底的變革,以至最后成為保皇派,逆歷史潮流而動,被時代所淘汰。


印章本是政府機關(guān)和個人證明身份的工具,由于“銘”的作用,一些文人騷客便用來抒志言懷,以為“座右銘”,這樣印章的使用范圍就拓展了。但這種印文,字都較少,像康有為這樣把印文寫成生平概括的還是絕無僅有。這反映了康有為骨子里的求新求變,遺憾的是他并沒弄清“變”的真諦。康有為早已作古,世事更迭,這枚印章“花落何處”,也不得而知了。


作者:劉正言  編輯:李耀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