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衡水市養犬管理條例》正式實施,按照《條例》規定的“從嚴限制、嚴格管理、禁限結合”的要求,在嚴格管理區內,每戶限養1只犬只,禁止飼養大型犬和烈性犬。


近日,全市公安機關全面開展排查、教育和管理工作,目前已經出動執法力量1120人次,暫扣犬只2只,下達《責令限期妥善處置通知書》21例,其中桃城區4例、高新區2例、濱湖新區2例、武強縣10例、安平3例。



3月29日上午,桃城公安分局康復街派出所民警在巡查時,發現寶云街王某家中飼養多條犬只,違反了《衡水市養犬管理條例》第十條規定:居民養犬的,每戶限養一只。民警向其下達了《責令限期妥善處置通知書》,明確告知養犬人須將超限量的犬只遷離嚴管區或送交符合飼養條件的人飼養,并為符合飼養條件的犬只辦理登記手續。



2020年4月1日,高新區公安分局開出《責令限期妥善處置通知書》。



2020年4月1日,濱湖新區公安分局開出《責令限期妥善處置通知書》。


狗狗是人類最忠實的朋友,文明養犬亦是每位犬主的個人責任和社會責任感的體現。近期衡水掀起文明養犬的風潮,請犬主們積極給狗狗辦證、打疫苗,出門牽犬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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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張穎



來源:衡水公安